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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.doc


  为了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,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,经研究决定,开展第二届"程桥中学优秀青年教师"评选。

一、评选对象
  全校具有3年以上教龄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专任教师及兼课的行政人员。(校级不得低于标准工作量1/3;中层正职不得低于标准工作量1/2;中层负职不得低于标准工作量2/3)已获校"青优"和校级以上"青优"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
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事业心强,有创新奉献精神,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在青年教师中堪为表率。
⒉具有较高文化素养,有本科以上学历,有较系统、扎实的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,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。
⒊教育思想端正、具有素质教育观念,能积极应用教育学、心理学基本原理,根据学生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。
⒋大胆进行教学改革,积极参加教育科研,有公开发表的或获县三等以上奖励的论文。
⒌校内外公开课教学受到好评。

三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⒈教研组推荐(3月15日前)
各教研组根据评选条件,征求全组教师意见,推荐1~3名侯选人,填好"评选推荐表",连同有关材料,于3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。
⒉材料审查及初评(3月16日~3月26日)
初评评审小组,根据"评选条件"对各教研组推荐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查,并初评出参加终评的候选人。
⒊终评候选人开课(3月26日~4月15日)
终评候选人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开课的班级及教学内容。(先说课,后上课。)
⒋征询意见(4月16日~5月5日)
分别召开部分骨干教师及候选人任教班级学生座谈会,了解师生对终评候选人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⒌终评(5月6日~5月15日)
终评组按评审条件,并根据终评候选人开课情况和师生座谈会的意见,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第二届"程桥中学优秀青年教师"。
⒍表彰奖励(6月1日前)
对获得第二届"程桥中学优秀青年教师"的教师,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,(一次性奖励200元),并优先推荐参加县"优秀青年教师"评比。

四、评审材料
⒈《程桥中学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推荐表》
⒉《程桥中学优秀青年教师评审表》
⒊近三年公开发表的论文,获奖论文及证书(原件)

程桥中学教务处
2001年3月1日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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