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桥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
程桥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(试行)
一、总则
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性自制组织,学生工作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宗旨,组织带领学生自我管理,全面发展。
学生会反映学生意愿,维护学生正当利益。
学生会在学校党、政部门领导下,在校团委指导下搞好学生管理工作。为形成“团结、求实、文明、守纪”的校风而努力。
二、组织
学生会设主席一人,见习主席一人,副主席二人,下设风纪、体育、生活卫生、宣传四个部门。各部门设部长一人,副部长一人,干事若干人。
学生会成员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产生,正、副主席和正、副部长由学生会大会选举产生,选举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,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进行。学生会干部应是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既有群众基础,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。
学生会正、副主席和正、副部长在任职期间工作不能胜任的,由学生会讨论,报团委同意,免去或调离其职务,也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。
三、各部工作
(一)主席团: 1、负责监督检查学生会各个部门;
2、负责学生会会议组织工作;
3、负责每日、每月学生会一日常规工作的统计和常规表彰班级评选。
(二)风纪部 1、组织同学开展,参与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。
2、管理、了解各班学习情况,帮助同学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的重要性;积极创建学校和班级的良好学风。
3、检查评比班级学风情况。
(三)体育部 1、协助学校体育老师教育学生热爱体育锻炼。
2、协助学校搞好学校一年一度的运动会。
3、检查评比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情况。
(四)卫生部 1、检查教室和包干区卫生情况。
2、及时检查全校爱护公物情况。
3、经常与校医室等部门联系,反映有关情况,解决相关问题。
(五)宣传部 1、督促、检查各班板报评比工作。
2、广泛进行征稿、约稿,及时表扬先进同学和事迹。
3、了解,指导各班文娱委员开展班级文娱活动。
4、负责校广播站宣传工作。
5、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文娱活动。
四、附件
1、学生会成员在指导老师的领导下开展班级学生工作,协助老师作好本班同学的学习、文体、课外活动、劳动卫生等各方面工作。
2、学生会成员享有评“优干”的资格。
3、每周二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,布置检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。
4、各部门工作每两周一小结,即每两周召开一次部委会议,时间自定。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学生会,即日起生效。
程桥高级中学学生会
二〇二〇年九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