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桥高级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暂行办法(2018年版)
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高级中学
教师职称评定暂行办法
根据南京市关于职称评定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:
一、量化评分办法:
(一)基本条件(30分)
教龄(30分):1年教龄1分,累计不超过30分。
(二)教育、管理工作(10分)
1、担任行政管理工作、班主任工作(10分):担任行政管理(含校行政、团委书记、学生会指导老师、学生生活指导教师、心理咨询老师、学籍管理员)工作、班主任工作按每学期1分计算。
2、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由学校组织安排,例如:健美操、运动队、合唱队、中小学美术书法比赛(以相关职能部门证明为准),每年按0.5分计算。
(三)教学工作(40分)
1、学生满意率(6分):取上一年度调查统计的平均值。满意率达85%以上或在班级列前三名者得6分;其他情况得3分,跨班级或年级的取平均值;满意率低于60%者得0分。
2、教学成绩(25分):高一、高二、高三以分班成绩为依据,然后计算上一年度期末统测成绩,通过比较,所带学科成绩均分排名保持始终保持在前3名的得25分,所带学科成绩均分排名不变得23分,其余班级排名名次上升得25分,名次下降得21分。担任独班教学得23分。信息学科以高二水平测试合格率成绩计算,合格率100%得25分,95%以上得23分,90%以上得21分,90%以下得20分。音体美劳等其余学科一律按20分计算。带学生参加专业高考的音体美老师得23分(须由该届级部主任出具证明)。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得0分。
3、学科竞赛辅导(含团体)(3分):
省级,一等奖 3分/人,二等奖2.5分/人,三等奖2分/人
市级,一等奖2分/人,二等奖1.5分/人,三等奖1分/人
区级,一等奖1分/人,二等奖0.6分/人,三等奖0.4分/人
注:此项得分累计,但最高不超过3分。
4、公开课(6分):市级公开课(含联片教研)每节3分,区级公开课每节2分,校级公开课每节1分,总共赋分不超过2分,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。
注:任教强化班的教师教学工作总得分*1.1(以当年度年级部提供的强化班为准)
(四)教科研工作(25分)
1、课题研究(10分):(1)个人课题:区级课题,立项(3分),结题(4分);市级课题及以上,立项(4分),结题(5分)。(2)规划课题:区级课题,立项(4分),结题(6分);市级课题及以上,立项(6分),结题(8分)。课题因主观原因超过结题时间未结题,不得分。(规划课题主持人加2分)。个人课题和规划课题各以其立项、结题的最高得分计分,两项总分不超过10分。)
2、论文(15分):论文:(1)获奖。省、市级及以上:一等奖7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3分;区级:一等奖5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1分。(2)发表。综合期刊5分,专业期刊7分。凡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论文计10分,若被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论文名称得6分。每人最多以三篇论文计分,同一篇论文记分一次,累计总分不超过15分。
(五)教职工民意测评(10分)
此项考核以本人的得票率×10,算出此项得分。
(六)荣誉40分。
1、教学荣誉(10分):获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者得10分;获市青优、区学科带头人、市教育、教学先进个人得8分;区青优、区教学先进个人得6分;区教坛新秀3分;以上荣誉可重复记分,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。
2、教育荣誉(10分):获市德育学科带头人、市优秀班主任5分,市德育青优、区德育学科带头人、区优秀班主任3分、区德育青优2分,校优秀班主任1分。市级先进班集体5分,区级先进班集体3分,校先进班集体1分。以上荣誉可重复记分,校优秀班主任、校先进班集体累计赋分不超过5分,同一年度荣誉以最高级别记分,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。
3、专项荣誉(6分):获得市级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6、5、4分;获得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4、3、2分;以上荣誉以最高级别计算,不重复记分。
4、综合荣誉(8分):市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计8分,区先进教育工作者计6分。以上荣誉以最高一次计算,不重复记分。
5、单项荣誉(4分):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计4分;区级荣誉计3分;校级荣誉计1分;以上单项荣誉以最高一次计算,不重复记分。
6、获得年度考核区级优秀2分,校级优秀1分;上一年度区教学“五认真”检查优秀得2分,校内教学“五认真”检查优秀计1分。
(七)附加分(20分)
1、获得省级以上综合荣誉者(五一劳动奖章,三八红旗手等)加20分;
2、获得市高考评估三个以上奖项的年级部三人各加8分;
3、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的年份每年加1分;
4、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的年份每年加1分,并且获得市区优秀教研组或备课组的组长每次分别加5分、3分,每获得一次校优秀的加0.5分。以上荣誉可重复记分,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5分。
(八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职评
1、未担任班主任工作及不满上级要求年限者(参与学校管理者等同)。
2、参与有偿家教者。
3、违反师德相关规定者;。
4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分工者。
5、工作量不满者。
二、职称评定程序。
学校根据上级文件通知,公布当年中、高级职称指标名额,凡是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程序参加职称评定:
1、教师写出书面申请上交学校审查,主要审查各项条件是否符合规定。
2、申请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教职工会上进行述职,并接受全体教职工的民意测评和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问卷调查。
3、学校召开评审会,评审组成员和考核组成员参会。考核组提供考核依据材料,评审组进行评审投票,计算得分决定人选,出现同分,由行政办公会进行票决。
4、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。
5、公示期满后,上报材料。
注:1、此办法是学校对参评人员条件的补充规定,参评人员首先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。
2、以上除教龄外,参与打分的项目时间均为任现职以来。
3、当年获得参评资格,但最终未评上的老师,下一年度自动停摆一年。
4、参加职评的老师材料要真实,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评。
5、该办法的解释权归行政办公会。
程桥高级中学
二〇一八年十月